(一)协商解除合同:先由一方提出解除意向,接着双方就解除时间、善后事项等进行协商,形成解除协议。协议达成后签字确认即生效。若存在财物交接、款项结算等情况,按照协议执行。
(二)法定解除合同:当出现法定情形,有解除权的一方可解除合同。通知方式可书面或口头,书面通知证明力更强。通知要明确表达解除意思和理由。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以起诉或申请仲裁主张解除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