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房子有平等处理权,平时要留存好资金来源等相关证据,证明是共同财产购买。
(二)女方用个人财产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要保留好个人财产的证明,比如婚前财产的相关凭证,确保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
(三)女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女方名下,应让父母保留好出资凭证,证明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若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同样保留各自父母出资凭证,明确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