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
婚后拆迁无房产证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进而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与适用。
1. 如果拆迁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且无特殊约定,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若离婚时未对该拆迁安置房进行分割,根据相关法律精神,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2. 若该拆迁安置房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或存在明确的婚前协议约定房产归属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主张分割的,可能因不享有共有权而不适用共有物分割的诉讼时效,其主张可能不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