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准备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明自身病情的诊断证明等能反映婚姻状况的证据。
(二)在诉讼中尽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如因重病双方无法共同生活等情况,即便女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
(三)提前考虑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若生活困难可要求女方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