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买房没协议,婚后处理按不同情况而定,全款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付首付登记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归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登记双方名下一般为共同财产,按分割原则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其购房行为在婚前完成,房产自然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分割。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与增值,所以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而婚前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从登记行为可推断双方有共同拥有房产的意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若对婚前房产婚后处理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