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彩礼性质,了解其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给予女方,一般视为对女方个人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二)遇到离婚情况,若不存在特殊情形,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女方婚前彩礼。
(三)当出现特殊情形,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方在离婚时可请求返还彩礼,此时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