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判决生效时间。一审判决无上诉、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十日判决生效;二审判决宣判即生效。当事人可关注时间节点,知晓何时判决正式生效。
(二)关注法律文书送达情况。生效后法院会在十日以内送达相关文书,可与法院沟通了解送达进度。
(三)若存在不宜收监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等,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