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姻诉讼管辖权异议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这是法定的提交答辩状期间。在此期间提出异议,符合法律程序要求。
(2)提出异议要采用书面形式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申请,并清晰阐明事实和理由。例如指出受诉法院与案件无实际联系,而其他如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婚姻缔结地的法院更具管辖权。
(3)法院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若异议成立,案件将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异议会被驳回。
(4)当事人对裁定不服有上诉权利,需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5)处理过程中收集和提供支持异议的证据材料很关键,能提高异议成功几率。
提醒:
处理婚姻诉讼管辖权异议时,务必严格遵守时间规定,积极准备证据。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