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提出离婚,一般无需分割彩礼,因彩礼是婚前附条件赠与,结婚且共同生活多年,赠与条件达成,彩礼属女方个人财产,正常情况女方无需返还。
(二)若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请求返还彩礼。此时男方要提供证据证明因给付彩礼造成绝对困难,即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结婚时间、彩礼数额、用途等因素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