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证据,包括虚假合同、伪造文件、不实承诺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此证明对方欺诈手段。
(二)保留证明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证据,如转账记录、交易凭证,明确资金流向和财产转移情况。
(三)准备证明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证据,例如财务报表、财产损失清单等。
(四)若有证人能证实诈骗过程,获取证人证言作为证据。收集证据时要合法合规,保证真实有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