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主体范围,判断是否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排除国有公司等从事公务人员和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人员。
(二)考察主观故意,确定是否存在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直接故意和目的。
(三)确认客体性质,看是否侵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产所有权。
(四)分析客观行为,判断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同时参考司法解释确定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