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纠纷一般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是谁的时候开始算。
2.法律里没有“诉讼时效终止”这种说法,准确的表述是诉讼时效届满,或者因中止、中断导致时效期间有变动。
3.如果没有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时效期间从开始计算那天起满三年就结束了。
4.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债权人向债务人要求还钱、债务人答应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等。一旦中断,时效就重新计算三年。
5.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是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为发生不可抗力等阻碍,让权利人没办法行使请求权。等阻碍消除后,时效接着再计算六个月。
6.时效届满后,债权人还是能去起诉,不过债务人可以用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不能主动适用时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