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变更抚养权时,若想有更充足理由,可参考法定情形,如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不利、八周岁以上子女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
(二)双方达成一致后,需签订书面协议,详细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内容。
(三)若担心协议效力,可办理公证。
(四)协议签订后,建议到法院走特别程序,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增强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