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要解决孩子抚养费纠纷,可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若被告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而是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住院就医地除外),那就应向被告的这个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三)当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正在被监禁,此时可以向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原告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就向原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以及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