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申请发离婚证,一方未前往视为撤回申请。若还想离婚需重新申请并经历冷静期和领证期,一方想离另一方不想,想离方可起诉,法院调解无效且感情破裂会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制度旨在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的共同申请环节很关键,这是正式办理离婚的必要流程,一方缺席就意味着撤回申请。若双方仍坚持离婚,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相应期限,是为了确保双方还是出于理性做出的决定。而当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法院调解是必经程序,只有在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这一系列规定既保障了婚姻自由,又避免了冲动离婚。如果大家在离婚过程中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