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内财产协议的核心是对夫妻财产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如婚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与使用等。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自主处分权。
(2)子女抚养权则完全不同,它关乎子女的权益,并非夫妻财产权益范畴,不能由夫妻双方自行随意约定在婚内财产协议中。
(3)确定子女抚养权有着明确的法律原则,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定。
(4)离婚时,若双方对子女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婚内财产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
提醒: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要明确其适用范围,不要对子女抚养权等非财产事项进行约定,避免约定无效。若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