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数量达5张以上不满50张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达50张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是判断是否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及量刑的重要依据。当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达到5张以上不满50张,就满足“数量较大”的标准,构成此罪。若非法持有数量达50张以上则属于“数量巨大”。司法实践中,量刑并非仅看数量,还会综合考虑银行卡用途、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等情节。所以,切不可随意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如果遇到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