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监护顺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人按配偶、父母、子女等顺序确定。按此顺序来确定监护人,能保障监护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二)遵循指定监护程序。当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时,可先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指定。若对指定结果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
(三)不依靠婚前协议指定监护人。婚前协议主要用于约定婚前及婚后财产、债务、忠诚等事项,不能用于指定监护人,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监护设立方式来确定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