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守约方在合同有违约金约定且一方违约时,可收集违约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损失证明等,向违约方发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二)若违约方拒绝,守约方可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三)在主张违约金时,守约方要合理确定违约金数额,若违约方认为过高或守约方认为过低,需准备好损失证据供法院或仲裁机构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