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夫妻双方先平等协商,友好确定各自份额,可参考人口比例或实际使用情况。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结合土地承包合同、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三)一方婚前取得且婚后未变更的土地经营权,归该方所有,但婚后经营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四)婚后以一方名义取得的土地经营权,若无特殊约定,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平均分割或按贡献大小分配。
(五)分割过程中要保障土地农业用途不变,遵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