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倒闭后,要及时成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工作,全面清查资产和负债,这是处理欠款的基础。
(二)清算组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否则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三)公司财产按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等后清偿债务,若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为限担责。
(四)若发现股东有出资不实等行为,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债权人可要求其担责。
(五)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清算进展,及时申报债权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