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骗取贷款行为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时,其追诉期限为五年。在此期间,司法机关有权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
(二)当骗取贷款行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时,追诉期限为十年。在这十年内,司法机关可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