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经济状况方面,除了工资流水和工作证明,还可准备奖金发放记录、投资理财收益证明等,以充分展现稳定且良好的经济实力,为孩子提供优质生活和教育资源。
(二)关于生活环境,除房产证明和周边配套设施资料,可提供社区环境评价、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等,突出居住环境对孩子成长的益处。
(三)证明陪伴时间时,除工作时间安排证明,还能收集同事证言、加班审批记录等,进一步证明能给予孩子足够陪伴。
(四)了解孩子意愿时,可通过与孩子沟通的视频、孩子写的信件等体现其真实想法。
(五)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况的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警方出警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