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确定抚养权诉讼地通常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一般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这能确保诉讼方便进行,且有利于法院调查被告情况。
(2)经常居住地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地不算。这明确了经常居住地的判定标准。
(3)若被告存在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等情况,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保障了原告在特殊情况下的诉讼权利。
提醒:在确定抚养权诉讼地时,要准确界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特殊情况要及时掌握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对应不同解决方案,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