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后妈对继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到其能独立生活,通常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终止,但特殊情况如子女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无法正常生活,仍需继续抚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后妈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继子女可要求给付抚养费。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后妈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权利义务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正常情况下,子女成年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可独立生活,此时后妈抚养义务结束。然而在特殊情形里,像子女因接受特定教育或存在劳动能力问题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后妈需持续抚养。若后妈不履行该义务,相关继子女可依法要求给付抚养费。这保障了继子女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若您在继子女抚养问题上存在疑惑或遇到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合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