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明确婚前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需查看债务形成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之前,保留好相关借款合同、借条等凭证。
(二)确认财产性质时,收集婚前财产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财产是婚前购买;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留存好赔偿协议、判决书等文件。
(三)若财产中有夫妻共同财产,可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在分割时,提供子女抚养情况、自身是否为女方或无过错方的证据以争取合理份额。
(四)当全部财产清偿债务仍不足,债权人不能强制另一方偿还,可与另一方沟通看其是否自愿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