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孩子不愿与有探望权一方见面或共同生活,应先沟通协商;若对方阻挠可起诉,判决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对象非孩子;孩子有真实不愿相处意愿应尊重并改善关系。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有探望权的一方在孩子不愿见面或共同生活时,沟通协商是首要步骤,了解孩子内心想法才能更好解决问题。若因对方故意阻挠,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探望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针对的是拒不协助的个人和单位,不能强迫孩子。当孩子有一定认知且明确表达不愿相处的真实意愿,尊重孩子想法是必要的,可采用温和方式慢慢改善彼此关系。若在处理此类问题上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