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抚养方经济困难无法保障孩子基本生活,主动与另一方沟通协商增加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二)若协商增加抚养费不成,可收集孩子生活开销、抚养方收入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增加抚养费。
(三)若抚养方有能力却不履行抚养责任,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提供抚养方不履行义务的证据,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四)若不履行抚养义务情节严重,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遗弃罪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