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保留好车辆维修发票,作为确定车辆维修费用的依据。若车辆维修期间产生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要留存相关合理费用的凭证。
(二)了解赔偿流程,先看逃逸方是否有交强险。若有,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若逃逸方未投保交强险,其自行承担交强险应赔付部分。超出交强险限额部分,由逃逸方全额赔偿。
(三)协商赔偿金额,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损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和实际情况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