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时,亲属、朋友要会见被拘留人,需准备好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二)刑事拘留侦查阶段,除办案人员和辩护律师外其他人通常不能探望。辩护律师会见时,要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看守所应及时安排,最迟不超48小时。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查期间律师会见需经侦查机关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