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返还财产:合同当事人需把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就进行折价补偿。
(二)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遭受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三)恶意串通处理:若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四)证据收集与纠纷解决:处理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自己主张,必要时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