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协议或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女方,即便孩子和男方生活,女方可与男方沟通,要求按约定或判决让孩子回到身边生活,若男方拒绝,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若未确定抚养权,想争取抚养权,两周岁以下子女,女方可积极准备争取;已满两周岁子女,女方要提供自身经济条件、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子女已满八周岁,要和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愿意随自己生活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