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结婚受女方父母逼迫的情况,受胁迫方要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若胁迫行为已终止,需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据,像证人证言、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这些可作为有力支撑。
(三)准备好起诉状,连同收集的证据一起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等待法院受理并依法审理,若法院认定存在胁迫情形,婚姻将被判决撤销,且该婚姻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