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定殴打他人行为时,主观方面要调查行为人是否明知行为会伤害他人身体仍实施,可通过行为人的言语、事前表现等来判断其主观意图。
(二)客观方面,仔细收集行为人实施打击或强制行为的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使用的工具等。
(三)对于伤害后果,及时进行伤情鉴定,保留相关医疗记录,确认是否有轻微损伤。
(四)考虑行为的地点、时间、方式以及双方关系等情节,综合判断案件的轻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