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管辖方面,如果要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诉讼,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遇到港口作业纠纷,需向港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证据规则上,在一般民事诉讼中需自己为主张举证,但遇到环境污染、医疗损害等纠纷,举证责任会倒置给侵权方,由侵权方承担部分举证责任。
(三)诉讼时效上,一般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是四年。
(四)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通常应在三个月内审结,若有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