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婚前有房贷,离婚时房屋分配分情况处理。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协议不成房屋归女方,女方补偿男方;登记在双方名下,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女方婚前有房贷的房屋,若登记在女方名下且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这尊重了当事人意愿。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判决房屋归女方是因为房屋是女方婚前购买,而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女方个人债务,是基于债务与房屋产权的对应性。同时,女方需对男方就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这体现了公平原则。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以保障双方合理权益。如果在处理此类离婚房屋分配问题上遇到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