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用途: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确实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比如经营合同、资金流向记录等。了解经营活动性质,判断夫妻双方在经营中的分工和参与程度,保留双方共同决定经营事项、一方提供资金或劳务支持的证据。
(二)确定债务时间:确认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通过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存续的文件来证实。
(三)证明经营关联:收集债务与合法、正常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证据,如购买生产资料的发票、支付经营场地租金的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