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一方对孩子过度宠溺本身通常无直接法律后果,但若因此无法保障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未直接抚养方可起诉变更抚养权。
法律解析:
法律注重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过度宠溺孩子这一行为,法律并没有直接的约束条款。然而,当过度宠溺引发诸如不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放任孩子不良行为发展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时,就涉及到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未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您在离婚抚养权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