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直接抚养方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平和的态度,明确表达自己对抚养费使用情况的关切,要求对方详细说明费用去向,并强调抚养费应合理用于孩子生活、教育等必要开支。
(二)收集证据要全面且真实有效,除了抚养费支付记录、孩子实际生活开销未提升的证明外,还可以收集孩子的学习、生活相关票据等作为辅助证据。
(三)向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诉讼请求,请求变更抚养费支付方式或要求返还未合理使用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该条规定保障了抚养费合理使用以及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