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争取法定不起诉,需收集能证明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等法定情形的证据,如案发时间证明追诉时效已过等。
(二)争取酌定不起诉,嫌疑人应积极表现,有自首、立功行为,主动退还诈骗所得财物,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取得谅解,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嫌疑人可配合律师,指出指控证据中的疑点,协助律师从证据链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分析,证明证据无法证明自身有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