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可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和探视方式等问题,只要协议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已满两周岁的,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生活环境、抚养能力等因素;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军人职业特殊性会在审判中适当考量,但不是决定因素。若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不利于子女成长,法院可能不将抚养权判归军人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