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年人判定:若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其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可向法院申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部分不能辨认的,可申请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依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参照医院诊断、鉴定结果,结合调查走访来认定。
(二)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判定:根据其年龄、智力状况判定,能以自己辨识处理简单事务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判定:一般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十六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判定: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