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时,要充分展示自身抚养能力,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表明积极的抚养意愿,让法院看到对孩子成长的重视;同时尽量维持孩子生活环境的稳定性。
(二)在财产划分方面,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三)若争取抚养权一方生活困难,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在财产分割上获得适当倾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