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彩礼金额时,双方应充分沟通,依据自身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在自愿、适度的基础上协商,避免给任何一方家庭带来过重经济压力。
(二)任何一方不能将索取高额财物作为结婚的必要条件,否则可能被认定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这种行为不被法律认可。
(三)若因彩礼问题产生纠纷,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几种情形,给付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