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男方拆迁安置房分割需依不同情况处理,可能不分割、分割扩建添附部分、分割女方应得份额或均等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若安置房是男方婚前个人房产拆迁所得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其性质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男方婚前房产婚后有扩建或添附,这部分因使用了夫妻共同资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就该部分分割。若按家庭人口数安置,女方作为安置对象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可主张分割应得份额。若安置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置换,即便登记在男方名下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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