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时女方购买的家电分割取决于购买时间。婚前购买归女方,婚后购买若无特别约定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女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家电,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家电是结婚登记后购买,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家电,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要是协商不成功,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采用实物分割或者一方获得家电并补偿另一方等方式。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