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双方在进行民间借贷时,要关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出当前的司法保护上限利率,以此来确定合理的借款利率,避免约定过高利率导致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二)若已发生民间借贷且怀疑存在高利贷情况,可自行核算利率是否超过司法保护上限,对于超出部分,可与出借人协商调整或拒绝支付。
(三)明确借贷主体,若贷款方是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其利率不适用此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