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自己或他人存在重婚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结婚登记证明、共同生活的证据等,向法院提起婚姻无效之诉。
(二)对于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可通过提供族谱、出生证明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请求法院判定婚姻无效。
(三)若一方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可提供身份证等能证明年龄的材料,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