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借款,准备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先与男方协商还款,若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偿还借款。
(二)若为赠与,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配偶同意赠与,配偶可侵犯财产权为由要求返还。
(三)若是附条件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结婚目的无法实现时,可要求对方返还。
(四)无论哪种情况,都先与对方沟通协商,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协商无果则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