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若无母亲不宜抚养的情形,争取抚养权可强调孩子年幼更需母亲照顾,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另一方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如母亲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一方可提供已做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证据争取优先抚养权。
(三)孩子已满八周岁,要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协商一人抚养一个。
(五)若一方存在严重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另一方要收集相关证据,如赌博、吸毒的相关记录等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
(六)双方可友好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